因涉嫌性暴力而接受审判的前NCT成员文泰一和检察双方都表示不服一审判决,提出了上诉。

据法律界17日透露,检察机关15日对文泰一和2名共犯涉嫌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判决表示不服,并提交了公诉状。同一天,两名共犯也提出上诉。

到当天为止,只有文泰一对一审量刑没有提出抗诉,但16日通过律师提交了公诉状。

据悉,2024年6月13日上午2时33分许,文泰一和两名同伙在梨泰院的酒吧里遇见的醉酒的中国女性,以“续饮”为由强行将其带至方背洞住所,并在对方几乎失去意识的状态下实施了严重的性暴力行为。

在6月的第一次公审中,文泰一承认了所有的公诉事实。他还说:“对所有让我失望的人真的很抱歉。如果能得到妥善处理,我会把这当作是我人生最后的机会,我会尽我所能活下去,做一些对社会有帮助的事情。”。

检方要求对3人判处7年徒刑。此后,本月10日,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26刑事部(部长法官:李贤京)判处3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此外,法庭还命令其接受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、告知其个人信息公开、限制其在儿童、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工作5年等,宣判后提尔被法庭拘留。

裁判部表示:“被害人在醉酒无法抵抗的状态下实施了奸淫,犯罪性质非常恶劣”,“被害人是外国游客,在陌生的地方遭到犯罪,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痛苦。”法庭解释量刑理由称,但考虑到所有人都是初犯并承认罪行,以及与受害人协商后不愿处罚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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